|
梨树县棚膜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广告牌制作服务比价公告时间:2025-03-10 梨树县棚膜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广告牌制作服务比价公告 一、单位来源 社会面公开发布选取。 二、服务内容 (一)项目业主:梨树县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服务需求: 1. 梨树县棚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广告牌制作服务; 2. 广告牌类型:广告牌、导视立牌等; 3. 技术要求:符合园区防水、防风标准(东北地区气候适应性)。 三、报名公司要求 (一)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禁止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多个服务单位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若发生上述情况,则相关服务单位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三)信誉要求:拒绝处于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的报价。 (四)本次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方式及比价详情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3日 地点:梨树县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领取方式:上门领取。 (二)比价截止时间:2025年3月13日9 时 30 分之前,地点:梨树县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现场按要求在比价截止时间前完整提交纸质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报名公司要求),比价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文件将被拒收,资格证明文件经审查合格后递交报价单。 (三)比价办法: 1. 现场首先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依次进行现场报价。由合格的最低报价机构为中标者;若最低报价机构放弃,则填写放弃函,并依次顺延至次低值报价机构,依次进行直至最终确认。 2. 最终确认结果直接通知中标单位,如2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视为未中标。 五、报价文件要求 1. 报价单文件。 2. 企业营业执照。 六、报价要求 1. 本报价价格将被认为是综合考虑了各种风险因素做出的最终报价且不可撤回。 2. 报价单位需按照我公司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准备文件,并加盖公章。同时,需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一并密封后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3. 我公司不接收有选择性报价。 4. 我公司将不会向任何被邀请单位解释报价未被接受的原因。 七、监督单位 梨树县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八、评审小组组成 工程建设部、市场部、发展策划部、投融资管理部、审计部。 九、中标机构使用须知 (一)中标机构需确认并提供执行全部任务的最低报价,同时承诺能够严格按照约定时间、质量标准及项目业主的具体要求完成任务。 (二)中标机构在接收到通知后,与项目业主依法签订项目合同。若中标机构在接到通知后的30日内未能与项目业主成功签订项目合同,或项目业主判定中标机构无法履行合同签订程序,项目业主有权向中标机构发出作废通知,并将其列入梨树县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失信名单。 (三)中标机构在签订合同后,若非因项目业主原因而无法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项目业主有权责令其进行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中标机构,项目业主有权终止委托关系,并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同时将其列入梨树县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失信名单。 (四)失信名单内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将被列入梨树县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失信名单。
附件1:梨树县棚膜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