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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泉眼岭粮库、刘家馆子粮库及林海镇粮库租金评估比价公告时间:2025-06-16 梨树县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泉眼岭粮库、刘家馆子粮库及林海镇粮库租金评估比价公告 一、单位来源社会面公开发布选取。 二、服务内容(一)项目业主:梨树县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服务需求:对泉眼岭粮库、刘家馆子粮库及林海镇粮库的土地和建筑物进行全面资产租金评估; 1.对固定资产的现值进行精确评估,涵盖设备、厂房等各个方面; 2.对土地及建筑物的租金价值进行细致评估,并需明确区分不同用途的区域; 3.开展市场可比租金的深入调研,参考周边同类粮库、厂房租赁的案例; 4.出具评估报告。 (三)项目概况: 1.泉眼岭粮库位于梨树县泉眼岭镇,占地面积99442.87平方米,建筑面积3154.96平方米; 2.刘家馆子粮库位于梨树县刘家馆子镇,占地面积73662.77平方米,建筑面积7976.83平方米; 3.林海镇粮库位于梨树县林海镇,占地面积113539.82平方米,建筑面积5070.37平方米。 (四)要求供应商依据服务内容出具合法有效的租金评估报告。 三、报名公司要求(一)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包含资产评估相关业务); (二)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需包含相应评估资质等级); (三)近三年内承接过类似资产评估项目,需提供至少2份业绩证明; (四)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服务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服务单位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五)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报价; (六)本次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方式及比价详情安排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18日; 地点:梨树县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领取方式:上门领取或自行下载报价单。 (一)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6月18日10点之前,地点:梨树县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请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完整且加盖公章的纸质资格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参见报名公司通知)。逾期递交的文件将不被接受。资格证明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递交报价单。 (二)比价办法: 1.首先进行资格审查,由合格的最低报价机构为中标者;若最低报价机构放弃,则填写放弃函,并依次顺延至次低值报价机构,依次进行直至最终确认。 2.最终确认结果直接通知中标单位,如2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视为未中标。 五、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文件须包含加盖公章的报价单;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 (四)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报价要求(一)本报价已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因素,为最终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二)报价单位需严格按照我公司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准备文件,确保文件加盖公章,并附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然后将密封好的文件送至指定地点。 (三) 我公司不接收有选择性报价; (四)对于报价未被接受的单位,我公司不予解释具体原因。 七、监督单位梨树县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综合行政部。 八、中标机构使用须知(一)中标机构需郑重承诺,以最低报价高效完成所有任务,确保按时提交高质量、足量的成果,全面契合项目业主需求。 (二)中标机构收到通知后,应依法与项目业主签订项目合同。中标机构若30个自然日内未签署合同,或经评估无法履行签署程序,项目业主有权废除合同,并将其纳入梨树县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失信名单。 (三)中标机构签订合同后,若非项目业主原因未能按期、达标、足量完成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项目业主有权要求其整改。若中标机构拒绝整改,项目业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委托关系,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此外,项目业主可将违约的中标机构纳入梨树县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失信名单,以示惩戒。 (四)失信名单内的机构法定代表人将被纳入梨树县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失信名单。
附件1:梨树县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泉眼岭粮库、刘家馆子粮库及林海镇粮库租金评估服务报价单
附件1:梨树县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泉眼岭粮库、刘家馆子粮库及林海镇粮库租金评估服务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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