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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棚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节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比价公告时间:2026-05-13 梨树县棚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节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比价公告 一、单位来源社会面公开发布选取。 二、服务内容(一)项目名称:梨树县棚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节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 (二)服务范围:完成本项目节能验收报告编制、合规性核查、节能技术分析、配合评审答疑、整改修改等全部节能专项咨询工作,最终通过主管部门及专家评审,提交符合国家及地方节能标准的节能验收报告; (三)服务期限:采购人提供全部所需资料后25 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配合完成评审工作; (四)服务目标:优质服务,报告通过专家及主管部门评审,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节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三、报名公司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业务符合其合法经营范围的主体; (二)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投标人须具备节能咨询、节能验收报告编制相关服务能力,具备类似项目服务业绩; (四)信誉方面,公司需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确保未被列入政府失信名单,且不存在任何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记录;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违反上述任何一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获取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5日期间,每日8:30-16:00; (二)地点:梨树县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领取方式:上门领取或自行下载报价单; (三)递交文件(详见附件)截止(开标)时间:2026年5月18日9:00前,地点:梨树县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请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完整且加盖公章的纸质资格证明文件(请参照报价文件中的具体要求)。逾期递交的文件将不予接受。资格证明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递交报价单。 (四)比价办法 1.首先进行资格审查,由合格的最低报价机构为中标者;若最低报价机构放弃,则填写放弃函,并依次顺延至次低值报价机构,依次进行直至最终确认; 2.最终确认结果直接通知中标单位,如2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视为未中标。 五、报价文件要求 (一)营业执照需符合服务相关经营范围(加盖公章); (二)报价单(加盖公章)。 六、报价要求 (一)本报价已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因素,作为最终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二)报价单位需严格按照我公司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准备文件,确保文件加盖公章,并附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然后将密封好的文件送至指定地点; (三)我公司不接收有选择性报价; (四)对于报价未被接受的单位,我公司不予解释具体原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价公告在梨树县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梨树县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综合行政部。
附件:梨树县棚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节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报价单
附件1:梨树县棚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节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报价单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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